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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龙门杯”2008年浙江省传统武术锦标赛规程的通知
浙体武(2008)第043号
各市体育总会、武术协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武术文化,共享后奥运成果,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武术文化创新,增强武术文化发展活力,建设和谐武术文化,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活动,发展中华武术,交流武术运动技艺,推动武术运动更加蓬勃地发展。决定于2008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在平湖市举办“金龙门杯”2008年浙江省传统武术锦标赛。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市、县、区武术组织积极发动群众,做好报名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附:“金龙门杯”2008年浙江省传统武术锦标赛规程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金龙门杯2008年浙江省传统武术锦标赛规程
一、日
期:2008年12月19日至21日
二、地
点:浙江省平湖市
三、比赛项目:(详见附件1)
(一)武术各拳种、各流派的拳术、器械单练、双练、对练和单练功法
(二)集体项目套路
(三)健身功法类(包括健身气功、养身功法、健身操类等)
四、参加办法:
(一)各市、县、区武术团体、组织、馆校和个人均可组队参赛。
(二)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不限(参赛团队均可使用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参赛15人以上的团队可推荐随队等级传统武术裁判员1人,其费用自理(随队裁判员不能兼报领队、教练、运动员)。
(三)个人参赛项目最多不得超过5项,同一项目号类的套路只能选报1次。
(四)集体项目须5人以上,不受形式、内容、音乐限制。
(五)个人全能:凡报参赛的单练、对练项目达3项的选手,均可计算个人全能成绩。3个项目中,必须有拳术和器械项目(不包括集体项目)。
(六)报名费每位人民币100元(含领队、教练、选手和随队人员,互兼职只交一次,报名人数达10人的代表队,领队、教练免缴报名费),凡中国武术协会的个人会员,报名费每位人民币50元(报名时请注明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证编号,并附会员证复印件;对已申报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但不能提供复印件者,不享受此优惠)。
(七)项目费:单练、对练套路项目:人民币50元/每位·项
集体项目(含健身气功):人民币200元/每项
(八)保险费:委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民币20元/每位
(九)随队裁判员会务费:人民币300元/每位;差旅费自理,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食宿由大会安排,享受大会裁判待遇。
(斗)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己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签字后确认。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出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请自行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复印件报大会),也可委托大会办理。各代表队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安全责任声明》(见附件2)。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和个人全能大奖赛。
(二)竞赛规则采用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办法》和本规程有关补充规定。
(三)竞赛年龄分组:
1.
少儿组(A组):
A1组: 8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A2组: 8 ~ 13岁(1995年至2000年间出生)
A3组:
14 ~ 17岁(1991年至1994年间出生)
2.
中青年组(B组):
B1组:
18 ~ 24岁(1984年至1990年间出生)
B2组:
25 ~ 29岁(1979年至1983年间出生)
B3组:
30 ~ 34岁(1974年至1978年间出生)
B4组:
35 ~ 39岁(1969年至1973年间出生)
3.
中老年组(C组):
C1组:
40 ~ 44岁(1964年至1968年间出生)
C2组:
45 ~ 49岁(1959年至1963年间出生)
C3组:
50 ~ 54岁(1954年至1958年间出生)
C4组:
55 ~ 59岁(1949年至1953年间出生)
4.
老年组(D组):
D1组:
60 ~ 64岁(1944年至1948年间出生)
D2组:
65 ~ 69岁(1939年至1943年间出生)
D3组:
69岁以上(193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套路时间
1、所有项目完成时间均不得超过4分钟。太极、木兰类项目到3分钟裁判长鸣哨示意。竞技太极类项目不能擅自改变动作与运行线路,可在规则的限定时间内提前收势,未能完成的动作部分可以删除,不予扣分。传统太极类项目可在规则的限定时间内,不影响本项目风格特点的基础上,可作适当动作删减,但不允许加入与原传统套路风格特点不相符的动作。所有套路均无下限时间要求,但演练时间过短,内容过少,也会影响演练者的水平。
2、凡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时间达5秒以内扣0.1分,达10秒以内扣0.2分,达10秒以上,最多扣0.3分。
(五)集体项目上场的人数,少于5人,每少1人,扣0.5分。
(六)集体项目参赛年龄组别,按参赛队员平均年龄,不分性别集中编入相应年龄组。
六、录取名次:
(一)单练项目按各项目类、按年龄组别、按性别、按套路(以套路名称为准,同一套路5项以上可独立立项录取名次;同一套路未满5项的,则在该项目号类中合并录取)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对练项目按各项目类、按年龄组别、按男、女和男女混编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各单项、对练项目的第1至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名次证书,第4至8名颁发证书。
(四)集体项目按各项目类、分年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不分性别)。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集体证书和个人奖章,第4至8名颁发奖杯和集体证书,第8名后颁发优秀表演奖集体证书。
(五)凡报名参加大会的人员,均发给纪念品。
七、大奖赛奖赏办法:
(一)个人全能大奖:
1.
个人全能大奖名额:个人全能设少儿组(A组)、中青年组(B组)、中老年组(C组)、老年组(D组)四个年龄组的男、女个人全能冠军、亚军、季军,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共64个获奖名额。
2.
个人全能奖金:冠军获人民币2000元,亚军获人民币1000元,季军获人民币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各获人民币300元;第1至3名颁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计分办法:
1.
个人全能成绩计算方法:每个参加个人全能大奖赛的选手,不管参加几项单练、对练项目的拳术和器械,以参赛项目中最好的3项(必须有拳术和器械)成绩之和计算个人全能成绩,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
个人全能成绩如遇同分时,则以计算全能成绩的3个项目中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全部项目中(包括3项以外的参赛项目)获第一名多者列前;
再同时,以获第二名较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时,以获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相等,则以参赛项目数(含全部参赛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名次。
3.
个人全能大奖男子或女子的每个年龄大组只能产生八名获奖者,凡因成绩相等超出八名者,最后均以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出局者,可获得个人全能优秀奖证书。
八、报名、报到:
(一)报名: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附件3)。表中所有空格均要填写清楚,如无内容请填写“无”字。团队报名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名;个人报名由选手个人签名。须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选手,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中打“√”确认。于2008年11月30日24点以前将报名单(包括汇款单据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和《安全责任声明》)用“快递”发送至浙江省体育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报名各项费用须与报名单同时汇出,否则视为无效(凡是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请附个人会员证有编号页的复印件)。
(二)未签署《安全责任声明》的代表队选手不能参赛。
(三)报名单一经报出,不能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申请改动,或增报,必须递交书面申请,并交纳手续费,每更改或增加一项(集体项目更改一名人员),手续费为:人民币200元/每人项(以传真递交更改申请与汇款复印件的时间为准)。12月10日后,一律不准更改。
(四)报到:各参赛队于2008年12月19日到浙江省平湖市育才路“莱恩达大酒店”报到。
12月19日晚7点各参赛队派1名领队或教练参加联席会议。
(五)住宿安排:本次大赛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解决,注意就近、安全为原则,并随时注意大会公告的各项信息和细阅《参赛指南》各项规定与要求,准时参赛和参加大会活动。如希望由大会协助安排住宿的代表队可提前10天(2008年12月9日24点前)与会务组联系,联系电话:13706581000,联系人:陈忠,并预缴2-3天住宿费,凡已订房的代表队,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应承担50%的房费损失。要求安排住宿的费用请汇入:平湖市武术协会,帐号:1204080009300172007,开户行:工行平湖市支行。
(六)裁判、仲裁于2008年12月19日中午11点钟以前到莱恩达大酒店报到,14点进行裁判学习。
(七)报名地址: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楼6003室(邮编:310004)
电子邮箱:zjwushu@126.com
传真:0571-87906288
联系人:陈顺安 刘 杰
电话:0571-85060395
85156410
13516816803
网上文件下载:http://zjws.uqc.cn
(八)报名费、项目费、保险费汇款:
银行汇至: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账号:3300 1616 3350 5000 8550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天水支行
邮局汇至:
收款人: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财会室
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大楼6005室(邮编:310004)
汇款说明:收款人请勿填写个人姓名,附言栏写明参赛队名及联系人、电话。汇款后将汇款复印件与报名单等一起快递至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聘请,裁判员由各参赛队委派、或大会组委会确认的各基层武术组织推荐的裁判志愿者(费用自理)组成。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省武术协会。
附件1:2008年浙江传统武术锦标赛报名项目号分类
附件2:安全责任声明
附件3:2008年浙江传统武术锦标赛报名表
附件1: 2008年浙江省传统武术锦标赛报名项目分类
个人单练、对练项目编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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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拳术项目类 |
项目号 |
拳术项目类 |
项目号 |
器械项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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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少年规定长拳 |
123 |
自选南拳 |
201* |
16式太极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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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8式太极拳 |
124 |
传统南拳 |
202* |
32式太极剑 |
|
103* |
16式太极拳 |
125* |
规定木兰拳 |
203* |
42式太极剑 |
|
104* |
24式太极拳 |
126 |
自选木兰拳 |
204 |
传统太极剑 |
|
105* |
32式太极拳 |
127 |
形意拳 |
205 |
传统太极刀 |
|
106* |
42式太极拳 |
128 |
八卦掌 |
206 |
传统太极类器械 |
|
107* |
48式太极拳 |
129 |
八极拳 |
207* |
规定剑术 |
|
108* |
陈式竞赛套路 |
130 |
通臂拳 |
208* |
规定刀术 |
|
109* |
杨式竞赛套路 |
131 |
四明内家拳 |
209* |
规定棍术 |
|
110* |
吴式竞赛套路 |
132 |
象形地躺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