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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散打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武术字[2008]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中心(协会):
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散打比赛定于2008年7月10日至16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该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体育局主办,沧州市武术协会、沧州市九成集团承办。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的要求积极组队,认真做好参赛准备。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武术学校竞赛工作,提高办赛质量,严格一级运动员审批制度,对本次比赛特做规定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行政主管部门派1名总领队。
2、严禁假打、替赛。比赛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运动员本人全部比赛成绩,并对运动员及所属单位处以禁赛二年的处罚。
3、报名时运动员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大会将核对身份证原件。凡经核对不符合参赛条件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4、各运动队自行办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5、费用:
(1)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
(2)食宿费:140元/人/天。
接此通知后,请务必于5月9日前电话反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系电话:010-64912149 64912159 联 系
人:刘普雷 樊 义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散打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7月10日—16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凡在我中心注册参加2008年全国武术学校比赛的武术学校,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设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共7个级别。
(二)女子设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共3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参赛运动员4人(男3名、女1名)。同一级别限报1人。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年龄必须是16至18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出生的)。
2、各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武术学校在校注册就读的学生。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2008年度注册的武术运动员并已参加了本年度全国武术散打及青少年锦标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和团体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每级别参赛人数在l0人以上(含10人)时,录取前6名;6-9人时录取前4名;3-5人时录取前2名;2人及2人以下不录取名次)。
(二)团体名次录取前8名。男、女成绩相加为散打团体总分,各级别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三)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本次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 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方法另行通知。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须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附后)并加盖省级武术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式两份于2008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我中心社会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三号;邮编:100029;电话:010-64912159;联系人:樊义)和河北省沧州市(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九成集团办公室;邮编:061001;电话/传真:0317-2151502 2151505 13333176878;联系人:李炳莹)。
2、参赛运动员照片2张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2008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到我中心社会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运动队于7月10日到河北省沧州市大化宾馆报到(刘云波:13313371666)。报到时,核验身份证原件。
九、其他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验交《人身保险证明》和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具体内容: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身体检查证明以本次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监督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无故弃权比赛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并取消该校团体成绩。
(四)散打比赛护具由大会提供(护齿、护裆自备)。
(五)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如查出服用兴奋剂者,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处罚。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武术字[2008]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术中心(协会):
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套路比赛定于2008年7月19日至24日在山东省举行。该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山东省武术院承办。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的要求积极组队,认真做好参赛准备。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国武术学校竞赛工作,提高办赛质量,严格一级运动员审批制度,对本次比赛特做规定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行政主管部门派1名总领队。
2、本次比赛为个人小全能赛。个人小全能成绩为拳术和器械两项成绩相加。只有获得小全能前六名才能申报一级运动员。各单项不单独录取名次,不具有参加一级运动员申报资格。
3、严禁假打、替赛。比赛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运动员本人全部比赛成绩,并对运动员及所属单位处以禁赛二年的处罚。
4、报名时运动员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大会将核对身份证原件。凡经核对不符合参赛条件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5、各运动队自行办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6、费用:
(1)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
(2)食宿费:140元/人/天。
接此通知后,请务必于5月9日前电话反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系电话:010-64912149 64912159
联
系 人:李小杰 樊 义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武术中心 比赛 通知
第八届全国武术学校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7月19日—24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凡在我中心注册参加2008年全国武术学校比赛的武术学校,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竞赛项目
(一)自选类
1、长拳+刀术
2、长拳+剑术
3、长拳+棍术
4、长拳+枪术
5、南拳+南棍
6、南拳+南刀
7、太极拳+太极剑
(二)传统类
1、少林拳+少林器械
2、一类传统拳+传统器械
3、二类传统拳+传统器械
4、三类传统拳+传统器械
5、四类传统拳+传统器械
(注:传统器械包括传统单器械、双器械和软器械。)
四、参赛办法
(一)每队限报参赛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队医各1人。
(二)每位运动员每人限报一个小全能。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的。
2、各代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武术学校在校注册就读的学生。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2008年度注册的武术运动员并已参加了本年度全国武术套路及青少年锦标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赛。
(二)自选项目采用我中心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传统项目采用我中心2006年研究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
(三)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
1、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时,最多只许选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
2、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四)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五)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项目特点、运动特色、时代特色。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本次比赛只设小全能,各单项不单独录取名次。
(二) 按小全能男、女各录取前6名(拳、械两项成绩相加)。
(三)每组每项参赛人数在l0人以上(含10人)时,录取前6名;6-9人时录取前4名;3-5人时录取前2名;2人及2人以下不录取名次。
(四)团体名次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按4名运动员的小全能成绩相加计算,各小全能前6名按7,5,4,3,2,1计分。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以4名运动员的8项成绩相加分数高者列前。
(五)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本次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 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方法另行通知。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队须用A4纸打印填写报名表(附后)并加盖省级武术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一式两份于2008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我中心社会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三号;邮编:100029;电话:010-64912159;联系人:樊义)和山东省武术院(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81号;邮编:250014;电话:0531-83195023;联系人:张龙)。逾期不予受理。
2、各参赛队采用网上填报“武术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请登录:www.justtool.com自行填报。联系电话:0757-83991970,82383677。
3、同时须用A4纸打印(网上填报完毕后)并盖参赛单位公章,将(1)武术自选套路难度表(2)必选动作申报表(3)参赛运动员照片2张(4)身份证复印件,于2008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我中心社会部。逾期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二)报到:
1、运动队于7月19日到山东潍坊寿光市委党校接待中心报到。联系人:武女士;电话:15963627288
2、乘车路线:
(1)寿光市汽车站乘2路车或9路车到党校路口下车,向北300米路西即到。
(2)潍坊火车站:乘寿光至潍坊流水车到寿光汽车站转乘公交2路车或9路车到党校路口下车,向北300米路西即到。
(3)潍坊汽车站:乘寿光至潍坊流水车到寿光汽车站转乘公交2路车或9路车到党校路口下车,向北300米路西即
(4)飞机:济南遥墙机场转乘济南至寿光流水车,到寿光汽车站乘2路车或9路车到党校路口下车,向北300米路西即到。 青岛:流亭机场转乘青岛至寿光流水车,到寿光汽车站,乘2路车或9路车到党校路口下车,向北300米路西即到。
3、各运动队自行办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九、其他
(一) 竞赛规程规定外的其它项目和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武术自选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时,务必按规定用A4纸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后果自负。
(三)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并取消该校团体成绩。
(四)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情况需更改项目时,必须持医院证明并在赛前6小时连同手续费(每更改一项交100元人民币)一并向编排记录组提出申请。如不同意,则退回手续费。
(五)运动员所需要的器械和比赛服装均自备。
(六)为了端正赛风,保证公平竞赛、严肃赛场纪律,各代表队及全体裁判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在我中心注册参加2008年全国武术学校比赛并经审核符合参赛条件的武术学校(共148所):
北京市(3所):
北京房山少林寺文武学校、北京少林武术学校、北京大兴贵仁武术院
天津市(1所):
天津霍元甲文武学校
上海市(1所)
上海青浦武术院
河北省(10所):
河北大名少林弟子武术院、衡水市燕杰文化武术学校、保定市满城少林寺文武职业学校、青县盘古文武学校、辛集市星河文武艺术学校、河北省沙河市金龙文武学校、邢台青松武术职业中专学校、沧州武术研习院、无极县武术学校、沧州育杰武术学校
山西省(14所):
山西柳林县黄河武术学校、中阳县文昌武术学校、大同市南郊区文体局云冈武术院、五台山武术学校、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文武学校、临汾搏击中学、侯马市少林文武学校、山西原文庆文武学校、大同市云中文武学校、山西晋中市新世纪书院、临汾市武术职业高中、山西运城武术学校、山西省曲沃县武术学校、德泰武术学校
辽宁省(4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巴特尔文武学校、瓦房店长文武术学校、葫芦岛博远文武学校、沈阳少林武术学校
黑龙江(3所):
大庆市文武学校、七台河市茄子河武术学校、大庆精英文武学校
江苏省(2所):
邳州市徐塘武术学校、太仓市武术学校
浙江省(16所):
平阳育英体校、天台文武职业技术学校、台州市椒江东山育英职业学校、兰溪市少林武术学校、台州国际文武学校、苍南县飞林文武学校、湖州市清泉武术学校、浙江永康市临溪文武学校、宁波国际文武学校、浙江南宋文武学校、江山市江山文武学校、金华比德佛国家学校、嵊州市武术学校、龙游永庆武术学校、宁波市鄞州区少林文武学校、浙江常山县行剑教育武术学校
安徽省(34所):
五河县惠丰文武学校、芜湖少林文武学校、合肥神行太保文武学校、合肥恒缘少林文武学校、长丰北少林武术学校、合肥市英杰文武学校、毫州市谯城区华佗文武学校、太和县韩桥文武职业学校、和县南北少林文武学校、颍上县止戈试验高级职业中学、砀山县刚锋文武学校、涡阳文武职业学校、蒙城华东武术学校、阜南县杨红洲文武职业学校、蒙城县玄龙文武学校、阜阳市纵横文武学校、临泉县姜寨少林育才学校、六安市皋城文武学校、世纪星学校、凤阳洪武学校、六安市少林文武学校、灵璧县东方文武学校、凤阳县皖北文武学校、定远县龙图文武学校、安庆市振华武术学校、合肥北少林职业技术学校、淮北市少林文武、濉溪文武中等职业学校、定远县皖东文武学校、安庆市独秀文武学校、肥东金龙文武学校、合肥市肥东少林武术学校、宿州皖北武术学校、太和县育英文武职业学校
福建省(2所):
福清西山学校、南少林武术学校
河南省(10所):
嵩山少林寺塔沟武术学校、登封市少林鹅坡武术专修院、登封市少林寺小龙武术学院、登封市少林寺拳法学院、嵩山少林寺武僧团培训基地、登封市嵩山少林寺武僧文武学校、叶县少林武术院、襄城县白塔寺武校、鹤壁市淇县云梦山武术学校、登封市少林武术体校
四川省(3所):
乐山大佛文武学校、威远县森大武术学校、四川西昌泰龙武术学校
贵州省(2所):
铜仁市鸿洲文武九年一贯制学校、铜仁市东山文武学校
湖南省(7所):
湖南麻阳久平文武学校、益阳市仁山文武影视学校、湖南东安江东文武学校、南方文武试验学校、凤凰少林武术学校、怀化市文武职业学校、临湘市文武职业技术学校
陕西省(5所):
西北武术院、陕西省咸阳东洲武术学校、西安苏克锋武术文化职业学校、延安圣地武术院、陕西武术职业技术学校
江西省(4所):
江西省西山国际学校、吉水南方少林武术学校、吉安文武学校、江西安福县武功山文武学校、
山东省(18所):
郓城宋江武术学院、烟台莱州中华武术学校、枣庄台儿庄新世纪武术学校、菏泽曹州武术馆、临沂罗庄武术学校、淄博齐鲁武术学校、枣庄滕州奥林武术学校、菏泽弘达武术学校、聊城少林武术学校、淄博梓童山武术院、潍坊永盛国际武术院、东明东方武术学校、梁山县梁山泊武术学校、青岛莱西齐鲁武英武术学校、临沂市鲁南武术学校、私立胶州育才武术学校、山东寿光英才武术院、邹城市中心文武学校
湖北省(9所):
武汉市实验武术学校、武汉市青少年宫武术学校、武汉市精英文武学校、武汉市江汉武术学校、赤壁市武术学校、天门市神州少林武术学校、孝感市红日文武双修学校、利川文武学校、咸宁子龙文武学校、
注:以上学校可只参加武术套路比赛也可只参加武术散打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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